打印

韩寒输了官司该怪谁?

!!!全体会员请注意!!!
任何VIP优惠活动,都是骗人的!
切勿上当受骗!



请大家记住并收藏备用访问地址:
地址一 地址二 地址三
地址四 地址五

忘记地址,请发email索取:
getsisurl#gmail.com(#换成@)
0

韩寒输了官司该怪谁?

韩寒与出版公司的纠纷最近炒的沸沸扬扬,新浪能看到的除了韩寒的说法就是其它赞同或同情他的文字,出版公司是闷不做声。仲裁庭也好法院也罢,历来也不对外说什么,于是真相如何我等看客只能靠猜。
从韩寒自己的文字来看,这官司打到最后只怕还是会输,他自己都没看清合同就签了字,这不是什么实诚而是有些傻。人家的企划案恐怕是不能作为证据的,除非合同注明企划案是合同的一部分。就如现在许多房地产商的广告往往吹得天花乱坠,可是你如以此去打官司那是基本上输定了。
法律事实和真实情况有时候是有偏差的,有时候甚至截然相反。比如那个张子豪,香港某机场一件劫案明明是他干的,可是没有确切证据时,只能释放他,警方还得给他道歉。这时候不能说法律不好,只能去尽量让实际情况和法律事实相吻合。
中国人骨子里有一点羞涩,有些事不大愿明写明说,有时候又愿意轻信,上了一次当还会再上。我自己也是这样。成都天进公司的夏总明明说过,我们负责的区域他人每卖一台给我们一万元,可是从没兑现过;后来质保金又从一家承担一半,变成全由我们承担······一而再,再而三地出尔反尔。如果打官司,那一台一万法院是不会支持我们的,虽然那是事实,可是我们没有证据,也就是说法律事实不支持我们。这种情况不能说法律有问题,法院有问题,只能说我们自己有问题。
我们往往一方面说中国不是法制社会,一方面又不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,或者说虽然有法律意识,又不好意思去想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不好意思留下维权的证据。这样输了官司只能怪自己,所以虽然很愤怒,但我不会去和天进公司打官司;同理,这件事我相信韩寒说的是真的,但是官司输了还得怪他自己。
在此劝劝韩寒,认真看一下合同。这种合同按道理只要认真看看不至于有什么看不懂的,自己判断一下,不要光听律师的。也不要觉得自己说的是事实就该赢,赢不了就是法 律 不 公,从 法 律 的 角 度 说,一切 用 证 据 说 话,证 据 不 利 虽 然 实 际 有 理 也 只能 吞 下 败 诉 的 果 子。吃一堑长一智,以后吸取经验就好。

TOP

当前时区 GMT+8, 现在时间是 2025-3-22 01:52